林鹿选择暂时逃避这个难题。 “我记得这附近有一家雪糕店……” 林鹿边走边找。 走了一段,雪糕店没找到,但找到了一个卖雪糕的摊位。 已经九点四十了,得赶紧买了回去才行。 “老板,买两个……”林鹿目光扫过菜单,“草莓味的冰激凌。” 赵馨宁喜欢吃草莓味的。 林鹿则和陆怡一样,不挑口味。 “老板,麻烦快点,我赶时间。” 虽然只有自己一个顾客,但林鹿看到,老板做得很慢。 “小伙子,急着回女朋友身边?”老板笑着问。 林鹿随意地点了点头。 “那边,”老板指着这条街道的西边,“有条小巷,直通广场。” “你怎么知道我要回广场?”林鹿狐疑地问。 “哦?你不是回广场?” “看你这么急,我猜测你女朋友正在广场等你一起看烟花秀呢。” “哈哈,”林鹿尴尬一笑,“你猜对了,谢谢老板指路。” 林鹿扫码付款,接过冰激凌往不远处的小巷赶去。 这是一条路灯照不进来的狭窄小巷。 走了两步,林鹿前面不远处,闪出两个黑影。 见鬼! 吓得他手一抖,冰激凌掉了。 “喂,你们两个在玩spy吗?躲在这里吓人算怎么回事?害我冰激凌都掉地上了。” 他看到这两人,穿着黑袍和黑尖帽,浑身上下只露出两个眼睛。 庆典之夜,玩spy的人不少。 这是哪门子spy?林鹿正疑惑,只见其中一人从身后掏出绳子,另一人则掏出麻袋。 “你,你们是谁?想干嘛?” 林鹿后退,那两人紧逼,“想绑架吗?!光天化日——” 不对,现在是晚上。 “别过来!我报警了!” 咻!—— 握在右手的手机不翼而飞。 什么东西?!林鹿大惊,眨眼的功夫,自己的手机被什么东西抢走了。 它就在身后! 林鹿猛然转身,只见巷子入口处,有个人。 “老板?!” 这个人就是刚才卖冰激凌的老板! “你的手……”林鹿目瞪口呆,这个大叔的手,相当诡异,“你的手能收缩?!” 林鹿的手机,就是被这只伸长了5米多的手给夺走的,然后它又收缩,变回原状。 “嘿嘿,我才不是什么老板,真正的老板已经安详入睡。我是——” 他说着,就像变魔术一样,摇身一变。外形变得和另外两人一样,黑袍黑尖帽,区别在于,他露出的眼瞳,是暗红色的。 “我是‘烈焰之王’、fff团团长巴特!” 他暗红的眼瞳突然燃烧起来,奇异的是,并没有点燃他那身黑袍。 咚——咚—— 另外两人恭敬地跪到地上,齐呼:“巴特团长。” 这家伙不是人类?!林鹿质问道:“我们不认识吧?!你是不是找错人了?!” “呵呵呵,”巴特沉声道:“找的就是你这个拥有那么可爱的女朋友,散发恋爱酸臭味的家伙!” “蛤?!”林鹿懵逼。 “烈焰中舞动的火花,将赐予邪恶异性交往以天罚!”跪在地上的两人边说着口号边站起来,继续朝林鹿逼近,“巴特团长,这家伙必须处以极刑!” “没错!”另外一人附和道:“他的女朋友不仅可爱,还让我想起了我的前女友!” “呜呜呜——”说着,他竟然哽咽起来。 林鹿大概知道自己遇上什么奇葩了…… 什么极端的单身狗组织?! 为今之计,林鹿高呼: “友军别冲动,我也是单身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