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写的。”,! “你写好了给我看,我觉得不错。” “我支持你发在《传知周刊》上!” “这是小说,我再强调一次,这是小说!” “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高婕立刻会意。 于是她动用自己王牌首席的特权,发表了这篇小说的前半部分。 …… 徐伟杰上班途中顺手买了份新出的《传知周刊》。 高婕是张大勇的女友, 算是自己人, 当然要支持一下。 其实不止徐伟杰, 警队里其他人也愿意买一份《传知周刊》。 一方面因为高婕一向站在警队这边, 另一方面, 高婕的报道很有深度。 她的文字精炼,却能精准提炼案件关键, 读起来像小说一样引人入胜。 更重要的是,能跟着各位神探的破案思路学习。 《传知周刊》销量一直不错,不早点买还真买不到。 但让徐伟杰惊讶的是, 高婕这次不写案情分析,竟小说了。 徐伟杰试着读了几段, 立刻被吸引住了。 只是越读越觉得不对劲。 这似乎是部犯罪小说? 行文用的是第一人称,“叶某”, 叶某是省港旗兵的一员,是个大贼。 他已经功成名就——成功犯下多起大案。 比如接连抢劫数家金铺,还能全身而退。 比如再次作案时不幸被捕,却成功越狱,蛰伏一段时间后,又继续犯案。 在这一行里,他被人叫做贼王,真正的大贼! 徐伟杰读到这里,心里猛地跳出一个名字—— 叶国欢! 悍匪叶国欢! 那个敢在光天化日之下端起步枪的亡命之徒。 徐伟杰有点不解:高捷为什么要写叶国欢的事? 可这段文字写得实在精彩, 让他忍不住往下看。 那天,叶某在茶楼饮茶,碰上了季某与卓某。 叶某十分激动,这两人同样是江湖上响当当的大贼。 虽是初次见面,却一见如故。 忽然有人开口说: “咱们三个难得聚在一起,不干一票大的,岂不是辜负这场相遇?” 这话一出,三人全都同意。 于是他们当场决定,要联手做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叶某雷厉风行,立刻联系了一个人——尊尼汪! 读到这里, 徐伟杰瞳孔骤然收缩。 “不对……” “这不对劲!” “袁浩云说过, “怎么这里写得跟真的一模一样?” 一个荒诞的念头忽然跳进徐伟杰的脑海: “这根本不是什么小说吧?” “这根本是纪实文学?” “如果真是这样,那接下来尊尼汪就要落网了!” 他迫不及待地往下读。 果然,情节一点不差——尊尼汪真的被捕了! 叶某几人还没决定具体要做什么, 坏消息就传来了: 尊尼汪的老窝被辣手神探袁警官一举端掉, 这个大贩子也没能逃脱, 当场被抓。 货,断了。 “ !” “居然是真的!” “这哪是小说?这根本是叶国欢的自述吧?” 徐伟杰原本正要发动车子去上班, 这下也顾不上了。 反正他们刑事情报科的上班时间比较自由, 不一定非准时到办公室不可。 先摸个鱼再说。 警队精英的直觉告诉他: 如果错过这篇文字,他一定会后悔。 徐伟杰二话不说,继续读了下去。 “ 叶某三人也正为此事发愁。 突然,叶某想到了一个主意。 “ “但有个地方一定有!” 季某和卓某面露疑惑。 叶某指向某处: “那里!” 季某和卓某惊讶道: “军营?!” “ “而且军营可不是普通地方。” “ “到时候我们想躲都躲不掉。” “这地方虽然好,但还是别打主意了!” 季某和卓某虽然胆大,但送死的事他们可不干。 叶某却胸有成竹: “我有个计划,你们听听看。” “驻军的情况,香江人都清楚。” “他们和内地不一样。” “在内地,别说军营,就连警局都不能随便进。” “香江这里完全不同。” “那些大兵根本没有服务市民的想法,反而经常惹是生非。” “如果我们从二毛找一批美女,以劳军名义带酒水去军营开派对!” “等大兵和二毛姑娘们睡下之后……” “整个军营就形同虚设,仓库里的装备还不是随便我们拿?” “这么做成功率高,风险又小。” “最重要的是……” “驻军丢失可是天大的丑闻,他们绝对不敢声张!” “就算丢了又能怎样?”:()港综:我的上司是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