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事写的。”,! “你写好了给我看,我觉得不错。” “我支持你发在《传知周刊》上!” “这是小说,我再强调一次,这是小说!” “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高婕立刻会意。 于是她动用自己王牌首席的特权,发表了这篇小说的前半部分。 …… 徐伟杰上班途中顺手买了份新出的《传知周刊》。 高婕是张大勇的女友, 算是自己人, 当然要支持一下。 其实不止徐伟杰, 警队里其他人也愿意买一份《传知周刊》。 一方面因为高婕一向站在警队这边, 另一方面, 高婕的报道很有深度。 她的文字精炼,却能精准提炼案件关键, 读起来像小说一样引人入胜。 更重要的是,能跟着各位神探的破案思路学习。 《传知周刊》销量一直不错,不早点买还真买不到。 但让徐伟杰惊讶的是, 高婕这次不写案情分析,竟小说了。 徐伟杰试着读了几段, 立刻被吸引住了。 只是越读越觉得不对劲。 这似乎是部犯罪小说? 行文用的是第一人称,“叶某”, 叶某是省港旗兵的一员,是个大贼。 他已经功成名就——成功犯下多起大案。 比如接连抢劫数家金铺,还能全身而退。 比如再次作案时不幸被捕,却成功越狱,蛰伏一段时间后,又继续犯案。 在这一行里,他被人叫做贼王,真正的大贼! 徐伟杰读到这里,心里猛地跳出一个名字—— 叶国欢! 悍匪叶国欢! 那个敢在光天化日之下端起步枪的亡命之徒。 徐伟杰有点不解:高捷为什么要写叶国欢的事? 可这段文字写得实在精彩, 让他忍不住往下看。 那天,叶某在茶楼饮茶,碰上了季某与卓某。 叶某十分激动,这两人同样是江湖上响当当的大贼。 虽是初次见面,却一见如故。 忽然有人开口说: “咱们三个难得聚在一起,不干一票大的,岂不是辜负这场相遇?” 这话一出,三人全都同意。 于是他们当场决定,要联手做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叶某雷厉风行,立刻联系了一个人——尊尼汪! 读到这里, 徐伟杰瞳孔骤然收缩。 “不对……” “这不对劲!” “袁浩云说过, “怎么这里写得跟真的一模一样?” 一个荒诞的念头忽然跳进徐伟杰的脑海: “这根本不是什么小说吧?” “这根本是纪实文学?” “如果真是这样,那接下来尊尼汪就要落网了!” 他迫不及待地往下读。 果然,情节一点不差——尊尼汪真的被捕了! 叶某几人还没决定具体要做什么, 坏消息就传来了: 尊尼汪的老窝被辣手神探袁警官一举端掉, 这个大贩子也没能逃脱, 当场被抓。 货,断了。 “  !” “居然是真的!” “这哪是小说?这根本是叶国欢的自述吧?” 徐伟杰原本正要发动车子去上班, 这下也顾不上了。 反正他们刑事情报科的上班时间比较自由, 不一定非准时到办公室不可。 先摸个鱼再说。 警队精英的直觉告诉他: 如果错过这篇文字,他一定会后悔。 徐伟杰二话不说,继续读了下去。 “ 叶某三人也正为此事发愁。 突然,叶某想到了一个主意。 “ “但有个地方一定有!” 季某和卓某面露疑惑。 叶某指向某处: “那里!” 季某和卓某惊讶道: “军营?!” “ “而且军营可不是普通地方。” “ “到时候我们想躲都躲不掉。” “这地方虽然好,但还是别打主意了!” 季某和卓某虽然胆大,但送死的事他们可不干。 叶某却胸有成竹: “我有个计划,你们听听看。” “驻军的情况,香江人都清楚。” “他们和内地不一样。” “在内地,别说军营,就连警局都不能随便进。” “香江这里完全不同。” “那些大兵根本没有服务市民的想法,反而经常惹是生非。” “如果我们从二毛找一批美女,以劳军名义带酒水去军营开派对!” “等大兵和二毛姑娘们睡下之后……” “整个军营就形同虚设,仓库里的装备还不是随便我们拿?” “这么做成功率高,风险又小。” “最重要的是……” “驻军丢失可是天大的丑闻,他们绝对不敢声张!” “就算丢了又能怎样?”:()港综:我的上司是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