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索,捡一个掉两个。围观的几个人看了一会儿就走了,没有人停下来帮忙。这个城市就是这样,大家都很忙,都有自己的事情要操心,没有多余的时间和精力去管别人的红薯。秦绶走过去,蹲下来,把塑料袋放到一边,开始捡红薯。红薯有的滚到了路边,有的滚到了下水道井盖的缝隙旁边,还有几个滚得更远一些,到了马路牙子下面。他一个一个地捡起来,用袖子擦掉上面的灰,放回推车上。老头连声说谢谢,口音很重,秦绶听不太清,只听出了一个“好”字和一个“娃”字。“没事。”秦绶说,声音不大,继续捡。就在这时候,他听到了一个声音。“老板,这个烤红薯怎么卖?”是个女孩的声音,年轻的,带着一种漫不经心的、懒洋洋的调子,像是在跟一个很熟的人说话,但其实她跟谁都是这样。秦绶没有抬头,继续捡红薯。他捡起最后一个,放到推车上,拍了拍手上的灰,站起来,转身——然后他看到了那个女孩。她站在他身后不到两步远的地方,穿着一件oversize的黑色卫衣,下面是一条格子短裙,脚上一双马丁靴,头发染成了脏橘色,扎了一个高高的马尾。她的五官很精致,眉眼之间有一种与年龄不符的成熟和冷淡,嘴唇上没有涂口红,但天生就红。她正低头看推车上的烤红薯,似乎没有注意到秦绶。秦绶看着她的脸,愣住了。不是因为她的长相好看,而是因为他认识她。那张脸在他的记忆里沉睡了将近三年,像一张被压在箱底的照片,边角已经泛黄发脆,但上面的影像还在,只要看一眼,就能把所有的事情都翻出来。他张了张嘴,没有发出声音。嘴唇上的那个旧伤口——早就好了的那个——突然又隐隐地痒了一下,像某种愈合了很久的疤痕在阴天来临之前的轻微反应。女孩挑了一个红薯,老板帮她装进纸袋里,她接过来,从卫衣口袋里掏出手机扫码付款。动作行云流水,像她做过无数次一样自然。她付完款,抬起头,终于看到了秦绶。一开始她没有认出他。